1、问:亲人去世后如何办理殡葬手续
答:确认过世后,如在医院卫生机构或救治途中死亡的,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如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等正常死亡的,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发《居民死亡推断书》;如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部门开具《居民死亡确认书》,如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的,由各基层法院开具《宣告死亡判决书》,丧事承办人需携带上述四种死亡证明之一及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殡仪馆办理相关殡殓业务。
2、问:病故在家中的老人如何联系接运遗体?
答:需要马上接运遗体的,可以直接与殡仪馆联系。
3、问:已订好追悼会时间,为逝者调换衣服何时送去?
答:一般在举行追悼会前二小时送达殡仪馆,以便殡仪馆为逝者更换。
4、问:开追悼会时,花圈、花篮可以自己带去吗?
答:可以。殡仪馆为方便丧主办丧事,备有多种款式的花圈、花篮出租、出售,供丧主选择使用。当然,丧主自己在外购买后,于追悼会当日带到殡仪馆也可以。
5、问:上海市民遗体的火化仍然在殡仪馆吗?
答:目前,在金山区殡仪馆举行追悼仪式、遗体火化与领取骨灰均在殡仪馆内办理。丧事承办人需在来馆为逝者办丧的前一天到金山区殡仪馆进行预约服务,商定办丧有关事宜。本市市区殡仪馆(龙华、宝兴)遗体追悼会结束后,遗体都送往益善殡仪馆火化。
6、问:家属是否可以观看遗体火化全过程?
答:不可以。但选择高档遗体火化炉可观看遗体入炉、出炉的过程,金山区殡仪馆为满足丧主的需求,已推出了遗体进炉和火化完纳骨(丧主自己拣骨灰)的服务项目。
7、问:遗体火化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取骨灰?
答:在金山区殡仪馆办理丧事可当天领取逝者骨灰。
8、问:办理丧事过程中,丧葬用品到什么地方购买?
答:一般的丧葬用品如寿衣、鞋、袜、帽子、被子、黄花、黑纱、奠酬等在殡仪馆内都有出售,品种较全,质量也可靠,价格适中,丧主可以在办理殡殓业务时进行选购,较为方便。
9、问:骨灰在殡仪馆内可以存放吗?可放多少时间?
答:可以。金山区殡仪馆内设有骨灰寄存室,主要是解决部分丧主短期的骨灰寄存,一般存放一年。
10、问:存放在殡仪馆或公墓骨灰寄存室内的骨灰,瞻仰的时间有否规定?
答:家属需到殡仪馆或公墓寄存室瞻仰骨灰,需携带寄存证、家属本人身份证前往。金山区殡仪馆全年无休,瞻仰时间为每天早上07:30至下午15:30。
11、问:殡仪馆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居民死亡确认书》、《宣告死亡判决书》火化遗体,没有死亡证,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怎么办?
答:殡仪馆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居民死亡确认书》、《宣告死亡判决书》上述四种死亡证明之一火化遗体,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时,可以凭上述四种死亡证明之一的家属保存联去办理。
12、问:开追悼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开追悼会的一般程序为:
(1)司仪宣布ΧΧΧ同志(先生、小姐、女士)的追悼会现在开始,介绍参加的单位领导,生前好友,因故不能参加追悼会而采用其它方式表示哀悼的情况说明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2)全体默哀3分钟。(奏哀乐)
(3)单位(或直系亲属)致悼词。
(4)家属致答谢辞。(直系亲属致悼词,不用作答谢辞)
(5)向遗像三鞠躬。
(6)向遗体告别。(奏哀乐)
13、问: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外国人在沪去世后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答: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沪去世后,丧属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居民死亡确认书》三种死亡证明之一和死者护照,委托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
外国人在沪如正常死亡的,凭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人护照,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护照或身份证明。如非正常死亡的,凭市公安局出具的验尸报告,到吴淞路333号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外国人死亡证明》。携带此证到殡仪馆办理有关殡葬手续,并签订委托书,商定具体事宜。
14、问:殡仪馆对遗体的保存一般用什么方法?
答:殡仪馆为了对丧主负责,根据家属的要求放入冰箱冷藏处理,作短时间保存,以保证追悼会召开时,遗体的完好。